据民建会员,温州市政协特邀信息员,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主任科员、经营师王国定反映:日前,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既是严肃财经纪律、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也是斩断奢靡享乐之风资金链的关键环节。 “小金库”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腐蚀干部思想,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甚至还会产生私吞公款、滥发钱物等违法违纪问题,致使不少执法部门热衷于罚款是为本部门搞创收,而不是为民执法、服务群众,从而使公款沦为“私房钱”也就几乎成为了必然。据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已有10余次发文清理整顿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但依然未能阻止“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有些地方还愈演愈烈,犹如农民割韭菜,割了老的,长出新的。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小金库”与部门小团体利益甚至个人私利连在一起,方便单位领导花钱办事。 二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乏力。一些金融机构为了本部门利益,放松现金管理,为单位私设“小金库”提供便利。 三是结算渠道不畅,结算秩序混乱,也直接诱发了单位“小金库”的滋生。 四是我国目前法制尚不健全,有的罚款、收费政策相当混乱,一些地方还有名目繁多的摊派,而这些资金的管理往往存在较大的漏洞,致使有相当部分资金被截留后划归“小金库”。 五是处罚不力,制约滞后。一些地方在对待“小金库”问题上是宽容有余,严厉不足。这导致“小金库”春风吹又生。 为此建议: 一、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条款,明确银行对现金管理的监督责任,从而为杜绝“小金库”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 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各级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要把财经纪律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突击检查一些有权力的单位和部门的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收据、发票及有关帐目,对其下属单位或有业务关系单位与其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要逐笔核查清楚,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让“小金库”无生存的土壤。 三、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全面实行公务消费刷卡制度,凡公务卡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都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再使用现金,以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有效杜绝虚假发票报销的情况。对于擅自使用现金的公务支出,单位财务部门应不予报销,以增强公务卡使用的刚性,堵塞现金结算的漏洞。 四、落实举报制度。坚持走群众路线,鼓励广大群众踊跃揭发举报,提供线索;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并注意保护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依纪严惩,以此来震慑违纪违法者。 五、加强银行结算立法工作,严肃结算纪律,及时推出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结算工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现金使用,尽量采用非现金结算。 六、修订刑法条款,将私设“小金库”行为纳入刑法犯罪中。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决不能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对事不对人,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外,要坚决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私设“小金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