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环境执法队伍紧紧围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然而,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不统一的问题,已成为影响执法效果的一道难题。
一、统一着装的历史及现状
关于环境执法队伍统一着装问题,1983年7月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规定: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由国家统一设计制式服装。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在执行监测和监督任务时,应穿着国家统一设计的服装,环境监察员要佩带监察员标志;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曾于2002年下发了《关于统一使用新款环境监察执法标志和服装的通知》(环办[2002]98号),据此我市环境执法队伍开始统一着装。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环境执法队伍也列入“整顿”范围,我市环境执法队伍根据通知要求,“脱装”后改穿便服。但我省的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已于2010年恢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统一着装。
二、统一着装的必要性
从工作性质而言,环境执法队伍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权力”,而且其工作离不开“违法现场”,离不开与群众面对面、与违法行为人面对面。它不同于“文职类”的执法工作,更具备“武”的性质。便装执法给群众的第一感觉就是执法队伍不够规范,进而对执法队伍的信任度打了折扣,不利于执法工作的开展。其次,着装不统一从某种程度上使得执法对象在心理上对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产生怀疑,甚至抗拒和排斥执法工作。上述原因进一步造成环境执法力度和权威受到严重影响。据统计,2011年,我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0万余人次,检查企业4万余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21件,处理群众环境投诉6922件,环境违法案件成因日趋复杂,环境执法压力不断加大。与此同时,近年来,环境执法人员在“脱装”后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侮辱、谩骂、打伤、拘禁的现象时有发生。实践证明,我市环境执法队伍在“脱装”后遇到的暴力抗法比未脱下制服前更严重,工作压力更大。相反,统一着装执法更能体现出执法的力度与刚性,有利于维护环境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目前,除国家武装力量外,与环保部门具有相似监督管理职能的工商、林业、质量监督、城管等部门的执法机构均已统一着装和使用统一标志,执法体制、执法环境和执法权威相对环保部门要好。
除有利于维护执法力度和权威外,统一着装还有利于表明执法人员的真实身份,方便群众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有利于队伍的统一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形象。统一着装还能促进法制宣传工作,因为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每天工作在一线与群众面对面,其言行举止本身就是“法律代言人”的化身,其形象的好坏无疑影响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
当前我市的环境形势相当严峻,温州环境执法队伍肩负着全市十几万家企业的监察执法任务,在打击取缔非法排污企业、监督贯彻环保“三同时”制度、调查和处理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发挥环保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担负重任。因此,实现环境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极为必要。
三、建议
基于以上考虑,建议:提高对环境执法工作的认识,统一我市环境执法机构的着装和标志。加强经费保障,将环境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标志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尽快做到全市环境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标志,依法持证上岗,切实保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