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针对我市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引发的资金链甚至断裂等问题,市委、市政府迅速反应,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一系列措施中有一项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市政府设立10亿元市区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周转难题。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自身共同努力,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以满足不同层次中小企业的各种资金需要。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通过再担保的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不是近期或短期的临时工作,而是长期艰巨的工作。为此,建议将市政府10亿元市区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转为我市国有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的资本金,其理由如下:
一、可通过再担保公司来规范担保公司
大量的担保公司在违规经营,至今也无有效手段和措施予以规范。成立国有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其目的在于发挥再担保机构的政策导向,有利于促进我市信用担保机构的健康规范发展,促使其担保功能扩大和整体信用能力的提升,防控和化解系统风险,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规范和完善。
二、将财政担保补助资金惠及更多的中小企业
若成立再担保公司,可将这部分资金直接资助国有再担保公司。
三、国有再担保公司由财政资金出资
在困难特殊时期,公共财政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是再担保公司今后的资本结构也可趋向多元化。
成立国有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可发挥再担保杠杆效应,是解决我市大量中小企业当前及今后生产经营困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措施,对于推进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提案人:金国达 界别:温州市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