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现局部金融危情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我们认为方案仅停留在 “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数量至100家”的层面上,尚未在加大结构创新的深度与厚度上有突破,与当今的民营经济发展不相匹配。自2008年10月起,温州市获批组建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27家,仅贷不存,资金来源有限,即使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扩大至100家,也是杯水车薪,起不到“扭转乾坤”的作用。温州的中小微企业主只能借助民间的高利贷维持生产。再加上世界经济增速放缓、欧债危机,以致企业出口受阻,使企业现金流干涸,资金链紧绷。近年来,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建立社区银行,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2010年在温州解读“新36条”演讲时就建议我们创办“社区银行”,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发展社区银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渐成共识。对此,我市相关部门也有初步的思考和调研,但就是迟迟不见实质性行动。
我们认为,温州金融改革的步伐还可以迈得大一点,如果能突破传统思维,在村镇银行增至11家的基础上,提出创办更多的社区银行,那么,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难题可以很大程度上得到化解。
虽然发展社区银行,许多方面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才能解决。但是,温州应该抓住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的发展机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真抓实干。既要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又要有大刀阔斧、敢于改革、勇于担当的魄力和手段,根据温州的实际,率先推进社区银行建设。
一、社区银行的特点决定,它有服务小微企业的天然优势。我国与美国同为大国,美国的商业银行层次体系对我国有较大的可借鉴性。如美国的社区银行,规模较小,资产不超过10亿美元,平均不到4万人口中便有一家社区银行。它的目标客户群是中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中小客户,存款利息高,放贷利率低,迎合了社区住户的心理需求;它熟悉本区域市场,对企业和居民知根知底,在贷款中获得与大银行无可比拟的更大安全赢利空间,方便了企业主的融资。因此,发展社区银行势在必行,是促进经济金融改革和扶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
二、小微企业的自身特点决定,更需要能够灵活放贷的社区银行。
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的先发地区,温州的企业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难是当前温州民营经济运行中的难点之一,国有大银行对温州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非常有限。从银行的实际运作中,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有一定的难度。一是信息不对称,信贷风险控制难。小微企业基础性资料缺乏,信息不透明,财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以致难以用“常规”方法评估它的还款能力和信贷风险。二是小微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有效抵押物不足,缺乏“第二还款保证”,风险难以控制。三是有效服务难。小微企业经营灵活、资金周转快,要求贷款手续简便、快借快还,商业银行难以满足“短、平、快”的要求。四是提高自身经济效益难。小微企业贷款“额小、面广、期短”,工作量大,与大额贷款比较,费用率要高得多。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机构大、层级多、规范性要求高、经营成本高,加之现行政策的限制,使得他们不适合做、甚至不能做规模小、回报低且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社区银行规模与小微企业匹配,对社区内的小微企业知根知底,有能力突破“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在社区银行市场定位上只能面向小微企业,而且还与小微企业有共存共荣的关系。
三、温州小微企业多、民间资本充裕的特点决定,发展社区银行是可行的。
发生在温州的民间借贷危机,其成因是市场有需求。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融资渠道来自于银行,成了银行信贷资金的二道贩子、二传手,更为甚的是,担保公司、寄售行等虽然担负起为民营企业融资的桥梁作用,却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让小微企业主辛辛苦苦创下的利润,被“二道贩子”一层一层扒个精光,甚至还负债度日。如果政府积极建立社区银行,既可引导民资从地下到阳光化,还将打破国有银行垄断,促使金融业改革更彻底。温州有26家外来商业银行分行,一年创造100多亿元的净利润流出温州。发展社区银行,有助于截流温州经济的精血输出;有助于减少区域中的信贷资金外流;有助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促进民间资本向正规金融转化;有助于促进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实业领域,减缓房贷的增速,有力地促进金融宏观调控的改善。
由此可见,社区银行是缓解小微企业信贷难的治本措施。
为此建议:
一、要加快组建社区银行试点工作。 社区银行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的多个部门,同时金融本身属高风险、特殊行业,因此需要政府牵头,由银行监管当局等有关部门参与成立领导小组进行专门研究、引导和推进。要突破村镇、社区等中小银行必须由国有控股的限制,引导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成规范化运作的社区银行,同时对组建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业务范围、运作方式、监管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市场准入和利率方面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将社区银行办成民间资本的运用者和中小企业的利益合作者,以中小企业最需要的融资服务为特色,不与大银行争大客户,不以存款论英雄,以做“小而精”为品牌,主要致力于小额贷款、委托贷款等业务。同时强化经营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对社会公众负责的董事会。
二、政府给予社区银行特殊的扶持政策。要充分运用金融试验区的有利条件,为社区银行争取特殊的业务政策,如存、贷款利率的自由定价权,贷款保险制度、存款股权化的试点,替中小企业担保、委托贷款业务、民间借贷票据化以及股权性投资等。在建立初期给予税收上的减免和优惠。
三、加强引导、服务和监管,从制度和措施上进行风险约束。要建立严格的社区银行准入、退出机制,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尝试实行贷款保险制度,对于社区银行的贷款进行保险,以避免因经营不善波及社会稳定;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将风险控制手段前移。利用同一个小区域信息来源渠道多、相对透明的优势,借助融资协议将信贷管理深化到对企业的经营参与和业绩监督上;三是以高定价的方式稀释信贷风险,增加风险损失金的计提比例,提高抗风险能力;四是组建既懂信贷业务又了解市场和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信贷业务管理团队,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五是给社区银行开展咨询、评估、代理保险、托管、债权资产处置等与信贷风险监控有关的中间业务更多的灵活度,在社区银行参与中小企业的监控过程中,可随时根据风险产生的概率,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降低损失的目的。同时建立中小企业和社区银行的诚信记录和监督机制,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引导规范、诚信经营。对出现违反诚信的事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下次准入门槛,尤其对虚假、刻意隐瞒行为造成风险的,实行终身惩罚制,使其珍惜经营资格并努力规范经营。
提案人:经济界 庞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