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53号(并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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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于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特别是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也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我市自2009年5月,由原市建设局牵头,经原分管副市长批示同意按“先实施后审批”原则开展了试点工作,选取具有代表性3个地方作试点,时至今日也只有其中米莉莎花苑、南亚花园(历经三年)才陆续建成投用。
但这一在广州、上海、厦门、福州等地实行了多年的由政府补贴的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措施,在我市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多年重复议案、提案下,并且是老百姓自筹资金建造的条件之下,还是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前往咨询或打电话到市住建委要求加装电梯的住户络绎不绝,甚至有些已经做好设计图纸等技术考证工作,但就是由于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以至于出现像东门大夏这样未批先建尴尬局面。
事实证明,旧楼加装电梯技术处理已非常成熟,关键难度在于我市至今还未出台旧楼加建电梯暂行办法,没有与之对应负责机构来牵头、协调、督促落实。
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尽快在市级层面上成立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可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组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为推进实施负责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尽快起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审批、建设、管理等政策,具体建议如下:
一、明确加装电梯审批程序。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小区或楼房,可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个人牵头,作为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设方,自行负责组织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或者经房屋所有业主书面委托,房开公司、物业公司、建筑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也可作为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需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提出申请报批。
二、科学指导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原则以加装后符合消防、城市景观等专业管理要求,不影响原有房屋的通风、采光、结构安全。设计上尽可能采用透光框架和圆形电梯,以避免对低层住户采光和通风的影响。
三、简化审批手续,建立绿色通道。可由规划、建设、消防、城管、园林、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审或限制审批期限。
四、作为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可参照国内其他城市做法,享受政府在规划报建、项目审批、税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尽量降低工程造价。
五、多渠道的筹集建设资本。可由住户集资、房屋维修基金补助,也可允许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鼓励动员开发商投资、或电梯厂商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温州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53号(并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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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业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代步工具,但是在绝大多数老式多层房住宅,人们则享受不到电梯的便利,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近年来,住在老式房子的老年居民希望解决“上下楼困难”的呼声日益高涨,“上去了却下不来”的问题困扰着众多老年人。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高龄老人、独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比例增加,不方便老人出行已成为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市在2003年以前,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设计建成的7至8层住宅,基本上都未设置电梯。据不完全统计,市区多层旧住宅总面积约为450万平方米,分布在下吕浦、黄龙、水心、上陡门、新城等40多个社区内。这些社区现在住着不少中老年市民,在多层住宅中加装电梯,正是为了解决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改善居民出行,提升生活质量,增加幸福指数。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居住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提高生活质量、解决住户特别是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也是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旧住宅改善办法。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相继开展了多层加装电梯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州市在广东省建设厅下发《关于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后,成功为500多幢楼房安装了电梯;上海静安区结合旧区改造,通过多层住房加层加装电梯并腾空底层场地,甚至解决了旧式小区缺乏公共绿地小区服务设施等困难。
市政府也十分重视,2008年确定由市建设局牵头,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进行调查研究,并开展了试点工作。在参观考察和技术论证的基础上,经住户推荐,市建设局选择了一个具有代表性并且条件相对成熟的住宅单元(吕浦花苑3号楼),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试点。同时市建设局接待了众多有意向加装电梯的住户群众,介绍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提供技术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到现场踏勘,辅导做好先期工作, 但由于住户意见不统一等种种原因,试点工作最终被搁浅。
不过我市的一个小区米莉沙花苑却取得了成功,他们于2009年5月18日自行成立了加装电梯筹备小组,经过9个月的努力,2010年2月9日电梯正式开通运行。 米莉沙花苑加装的两部电梯,每部40多万元,使用的住户每户分摊5000元至1.3万元。电梯开通后,参与集资的业主领取了钥匙卡,凭卡坐电梯。每月1500元左右的维护、电费等支出,也由他们分摊。
之后,为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审批程序和内容,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政府建立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在原市建设局),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市住建委负责起草相关办法,在多次会议及书面方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于2012年2月向市政府正式报送了《温州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多层住户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加装。
2012年6月1日,鉴于城建体制进一步完善以及机关审批权限的下放,为进一步有效、快速地推进市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明确“由各区政府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办法,市住建委做好指导”。根据这一批示精神,市住建委主动与各区政府做好对接,起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报市政府批转,并将《温州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提供给各区政府作为参考,积极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加快推动工作进展。
目前的工作难点
1、业主态度难一致。住户的楼层高低不同,年龄和收入不同,利益各异众口难调,很难使所有产权人(特别低层住户)一致同意。
2、费用分摊难处理。每户超过两万元就比较难接受。据悉,加装一台电梯(含井道建设费)一般要18万元和30万元左右两种,如果拒绝出资的户数多,或楼层分摊比例过于悬殊,都会超出自己的底线而告终。
3、运行管理难。电梯投入运行后除维保公司负责维护和抢修外,还需要有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
4、产权变更难。电梯改造后涉及部分建筑面积的变更,相关产权证变更难以操作,影响了居民付款的积极性。
此项工作的社会意义
楼价高涨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买房难也成为直接关系到普通百姓的民生问题,旧住宅加装电梯可以部分减少新楼供应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减缓我市楼市紧张和拉动有效内需的作用。其次,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会减轻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压力,也对新的经济适用房的建造标准提供长远的考虑和规划。第三,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能使数万人的居住生活质量得到改善,住房人不会发生被迫迁移,减少不必要的搬迁损失,社会安定和谐,也给城市管理带来方便。由于加装代价较小,把经济而有功能缺陷的住房改造成经济而功能全的住房,等于为社会增加了巨大的财富,使多层住宅的社会效益大大增加。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政策规定,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建议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此项工作.
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议市政府把解决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的问题,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计划,加强研究和协调,借鉴北京、广州等各地成功经验,督促各区政府尽快落实市政府已经出台的相关配套鼓励政策、操作规范和改造标准。另外,整个改造工程,共涉及到规划建设、房管、消防、街道、物业公司等十余家部门,需要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协力推进。要形成监督和实施的政策文件,按照涉及民生、老龄问题优先考虑的原则,统一认识,协调动作,“绿灯放行”。
二、加强可行性研究。考虑到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牵涉面大情况复杂,在原有调查摸底和初步分类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进行进一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住宅区类型提出不同的方案供业主选择,同时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建议市住建委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和设计单位技术人员对有意向的各个具体建筑或小区进行充分论证,做好技术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三、由于多层房在房屋结构、质量、间距,小区状况、电力配制和小区管线(水管、电缆、煤气、污水等)等方面的条件各有不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多层房都可以加装电梯,所以应该让一些居民意见一致,房屋条件许可,资金可以解决,条件具备的先行加装。
四、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的资金政策扶持。部分多层内生活人群生活水平不高,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生活上确实困难,无法负担加装电梯相关费用的老年人、低收入者等,在经济上给予积极支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是旧城改造的一种方法,有利于加速改变城市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
五、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实际操作并非易事。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只能是整幢房子住户自愿,各级区政府相关部门引导、支持,不能强制。建议我市在目前几个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落实,加以推广应用。
温州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53号(并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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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人民对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提高生活质量、解决住户特别是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也是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旧住宅改善办法。近年来,住在老式住宅的老年居民希望解决“上下楼困难”的呼声日益高涨,“下得去了却上不来”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老年人。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高龄老人、独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比例增加,可以自如上、下楼,方便老人出行已成为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问题成为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温州旧城区的多层住宅,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7-8层的无电梯住宅楼。(市区在2003年以前建成的7至8层住宅,基本上未设电梯)住户特别是老人上下楼非常不便,犹如“坐楼监”。 2010年,市区米莉沙花苑成功加装了两部电梯以来,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成为了市民关注的“民心工程”,但加装电梯推进工作缓慢。
尽管加装电梯社会意义重大,但面临问题不少。一是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指导文件和地方法规一直未能出台,影响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缺少有力的牵头组织者,旧楼要求加建电梯的很多,但矛盾也不少,资金难筹集,邻里关系难协调,要求加装电梯的又是老人居多,虽然强烈要求加装电梯并愿意全额承担费用,但多数行动不便,怕申报手续繁琐,很难有精力去张罗。三是住户意见难统一,不同年龄,不同楼层,众口难调,往往是高层住户强烈要求加建电梯,而低层无所谓,甚至反对,仅靠小业主的力量很难协调。
2008年初,我市曾确定下吕浦金康园4幢、吕浦花苑3幢等两处住宅进行加装景观电梯试点,但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至今试点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更难以在全市形成示范效应和规模。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相继开展了多层加装电梯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州市在广东省建设厅下发《关于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后,成功为500多幢楼房安装了电梯;上海静安区结合旧区改造,通过多层住房加层加装电梯并腾空底层场地,甚至解决了旧式小区缺乏公共绿地小区服务设施等困难。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可行性研究。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牵涉面大,在原有调查摸底和初步分类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进行进一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住宅区类型提出不同的方案供业主参考,分门别类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市有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和设计单位技术人员对有意向的各个具体建筑或小区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做好技术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同时,要尊重个体要求,每个加建电梯的设计应有所不同,不搞一刀切,尊重各梯住户的利益与个性化需求。
二、出台《关于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建设、房管、规划、土地、消防、街道、物业公司等多个部门,市政府应加强协调,由市住建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制订指导意见或暂行办法,明确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单元住户自愿和主体原则、审批部门、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以及鼓励措施,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解决低层住户经济补偿问题。对低层住户实行特别优惠,比如一层住户不列入分摊范围,日后的电费和维护费概不分摊,照样分得电梯管井的房产分摊面积。
四、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的经验,将电梯轿厢作为发布广告的场所,收取一定的广告费用,并将该费用贴补到电梯的运营费用中,这样既方便了居民又可以适当减轻居民负担。
五、在资金筹措方面,建议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并允许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欧洲一些比较发达国家一般四层及以上楼房均须安装电梯。德国多层建筑相关规定指出,由公共资金资助的社会福利住宅或私人投资兴建的五层及五层以上都必须按无障碍规范设置电梯,如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暂不设置,必须为将来加建做好潜伏设计。我国1987年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以及1999年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局发布新的规范中都规定七层及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而电梯对于多层住宅的老、少、残居住者而言是一个必须的代步工具,而无论哪个年龄段的购房人,终究要走向老年。在新建多层住宅时,应本着“居安思危”、持续发展“老帐逐步还,新帐不再欠”的原则,建议尽快修订原有建筑设计规定,新建四层楼以上住宅应设电梯,限制甚至不批新建的无电梯多层住宅项目,在进行旧区改造的同时,不再出现新建无电梯多层房。
建议市政府把解决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的问题,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计划,加强研究和协调。另外,整个改造工程,共涉及到建设、房管、规划等十余家部门,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力推进。尽快形成监督和实施的政策文件,按照涉及民生、老龄问题优先考虑的原则,统一认识,协调动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温州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53号(并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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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早在1987 年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就有“七层(含七层)以上应设电梯”的规定。但由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老百姓对住宅的品质要求不高,再加上供不应求的市场态势,导致在2000年以前我市仍有大量七层、八层没有配置电梯的住宅出现。这类住宅在使用上极其不便,尤其是对老、弱、残者或搬运重物上下楼来说,更加困难。有的老人因为行动不便,就只能常年呆在家中无奈做起了“宅男”,生活根本没有品质可言。这类人群都迫切需要政府、社会关注他们目前的生活状况,解决他们每天都必须面对的出行困难。
一、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现状
据了解,我市其实早在2009年就展开过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尝试。直至今日,仅米丽莎花苑的电梯建成,但也只建设了1-3层的电梯(1-2层为营业房),3-7层住户还需再徒步上楼,实际使用效果较差。市区东门大厦住户也拟申请加装电梯,但据住户反映,手续跑了两年多都没有办法批下来,有关部门都答复缺乏政策依据。后住户自行开始加装电梯,结果2012年11月被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可以说,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在我市尚属空白。
二、推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义
1、根据温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市常住人口为912.21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0.76万人,占11.05%;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54万人,占7.62%。有关专家预测,老年人口的占比还将逐年上升,从全国来讲,在2040年左右达到峰值,比重将占到人口总数的25%。老龄人口数量庞大。另外我市目前专门养老机构数量少、层次低,居家养老仍是目前主要的养老方式。
2、楼价高涨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买房难也成为直接关系到普通百姓的民生问题,虽然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平抑楼价的过度上涨,但我市高企的房价仍令不少市民无法实现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旧式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以部分减少对新楼供应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减缓楼市紧张和抵制楼价上涨幅度过快的作用。
三、推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主要障碍
经向建筑、电梯行业人士咨询,加装电梯从技术层面来讲问题不大,且北京、上海、广州、苏州、宁波等城市也已经在推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我市尚无相应政策。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至少涉及国土、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但我市目前还没有对应的政策,导致住户在申请时,受理无门。
2、加装改造的费用问题。以6层住宅为例,加装电梯的全部费用在40万元左右,再加上每年3万元左右的维护费、电费等,对于仍居住在旧式多层住宅里的老、弱、残者而言,无疑是笔巨大支出。
3、住户的态度不一致。经我与不同楼层住户的交谈发现,一、二层的住户基本表现出反对的态度,理由集中在“没有使用电梯的需求、影响采光、破坏建筑外观和电梯噪音干扰等”。即使少数表示无所谓的,也是出于邻里和睦的原因。但四层及以上住户则无论家中是否有行动不便者,均持愿意的态度。
四、尝试推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解决建议
1、政府层面加紧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加装电梯的条件、标准、程序、费用的分摊等或提供指引,让加装电梯工作有章可循,市民心中有数。
2、参照并结合“平改坡”工程,明确由各街道(乡、镇)、住建部门等负责辖区内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于实施“平改坡”后有使用价值的阁楼,顶层住户拿出资金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加装电梯工作与“平改坡”工作同步施工,一来可以节约成本,二来可以减少对住户生活的干扰。
3、由业主出资改造,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但考虑到居住在旧式多层住宅的人群普遍收入一般的实际情况,建议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户或其他特殊人群给予补助。对于房管公房或单位职工宿舍,也可考虑由房管部门或单位承担部分改造费用。
4、加大宣传,合理引导舆论。应将加装电梯工作视作一项民生工程,加大对其宣传力度,宣扬其带来的社会意义。避免片面强调房产增值加剧高层、低层住户间的冲突。因为从整体看,在我走访的市区几个小区里,支持加装电梯的住户还是占多数的。
我市在大投入、大建设、大开发的转型发展时期,即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也要关注普通百姓的方便出行问题。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审慎研究上述建议,切实为百姓解决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