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已成为当前企业成长与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温州是以中小微传统制造业企业为主体,企业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的开发应用水平较低,研发能力薄弱,主导技术仍以引进和模仿为主,缺少核心技术和重要专利。
为充分发挥我市科研院所的优势,推进产学研商结合,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需求,希望温州市科技系统管理部门能聘请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家、教授担任工业科技特派员,为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技术支撑。形成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技术依托、以各类专家和科技人员为主体、以科技型企业为基础的工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立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的体制和机制,更好地促进我市工业企业持续发展,增强工业产业实力。
一、开展工业科技特派员行动的重要意义
温州企业是以生产型、营销型为主导,研发型、技术型企业甚少。企业的知识和科技是克服困境的根本力量,也是增强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的不竭动力,开展工业科技特派员行动是为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的重要举措。为此,希望广大科技人员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到企业去、到车间去、到生产一线去,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通过科技专家服务企业汇聚成共度危机、共谋发展的科技支撑力量,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开展工业科技特派员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打造创新型企业。通过计划,选派专业对口的科技人员入驻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存发展中的科技问题,打造创新型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2、探索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现高校院所与企业的人才、知识与资本的无缝对接,使教学科研与产业互进共长。
3、共建创新平台。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入合作,共建各类研发平台、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和示范基地,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关键及共性技术,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千亿元产业核心竞争力。
4、共建人才基地。为千亿元产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一批有生产一线工作经验科技人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宗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营造环境,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工程。
2、合作共赢,双向选择。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推动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个人以自愿共赢为原则,自由协商合作事宜,双向选择。
3、产业为主线,企业为支点。立足服务产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服务企业,攻克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壮大温州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后劲。
4、企业自主投入为主体,科技项目支撑为纽带。坚持企业投入为主体,通过建立各种利益共同体,吸引高校、院所、企业共建研发与人才培育基地。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创新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引导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对于工业科技特派员在驻点企业组织实施的产学研商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立项和资金支持。
(三)重点任务
1、开展企业技术需求调研分析。开展广泛调研,充分摸清企业技术需求,收集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信息以及国内外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态势,分析和研究需要攻克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问题,并找到相关技术的资源布局,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推荐科技特派员。
2、选择工业科技特派员驻点企业。在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或民营科技企业等选择一批具有较好科技创新基础的企业,作为科技特派员的驻点企业。已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企业优先列为驻点企业。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工业科技特派员要带技术和成果到企业去,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
4、帮助企业技术研发工作。工业科技特派员要积极参与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提供产品开发咨询服务,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
5、改善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工业科技特派员要帮助企业完善研发体系,构建技术创新平台,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
6、帮助企业解决经济管理问题。工业科技特派员要引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帮助企业开拓投融资市场,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7、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工业科技特派员要充分发挥产学研商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探索多种服务方式,推动人才、技术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产学研商有效互动的创新模式。
8、为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针对企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发挥各类机构、组织的优势,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培训、实际操作等方式,为企业培养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9、对接和派出。在温州市科技部门的组织协调下,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需入驻的企业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双向选择,协商工业科技特派员入驻的时限、方式、报酬、知识产权使用等管理相关事宜,并签订合作协议。
10、岗前培训。对已确定的工业科技特派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情况,明确工业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目标和要求。
三、建议实行“工业科技特派员”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业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建议成员要由科技、经信、教育、人事、财政、科协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工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实行具体工作分工、密切配合。
2、制定帮扶政策。有关部门和工业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制定有关职称、待遇等激励措施,确保派出的工业科技特派员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解除派出人员的后顾之忧。
3、强化政策支持。要调整科技投入结构,统筹科技资源,加大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
4、企业创造条件。要把技术创新作为应对危机、促进发展的根本途径,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部门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尊重知识产权和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劳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相应报酬,发挥科技人员的重要作用。
5、建立激励机制。科技人员向企业转化职务技术成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科技人员相应的奖励。鼓励企业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施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
6、建立考核机制。工业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对任期届满的工业科技特派员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出具评估考核意见送原派出单位。
7、完善工作条件。针对派驻企业和科技特派员服务的产业,建立相应的技术需求分析平台,为工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提高研究起点,缩短研究周期,提高研究质量。
8、加强舆论宣传。建立工业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好工业科技特派员工程活动信息反馈和总结工作,推广先进经验,查找不足,确保工程取得实效。在各类新闻媒体上设立专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