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温〔2014〕34号
关于开展民建温州市委会基层组织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委员会、总支、直属支部:
为促进基层组织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更好发挥参政党基层组织作用,市委会在2014年上半年制定实施《民建温州市委会基层组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并在民建温州市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动员大会上进行基层组织考核工作布置。
现请各基层组织根据考核办法要求,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各基层组织2014年工作总结及《民建温州市委会基层组织工作考评表(试行)》(先自评),汇总到民建温州市委会组织处。
附件:1.《民建温州市委会基层组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2.《民建温州市委会基层组织工作考评表(试行)》
民建温州市委员会
抄送:民建浙江省委会,中共温州市委统战部,常委会成员。
民建温州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