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温〔2014〕33号
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的通知
各基层委员会、总支、直属支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重要会议,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整体部署,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次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这次会议必将对提高中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重大推动作用。
民建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民建中办发字〔2014〕137号)要求民建各级组织一要充分认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其实质精神;二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积极建言,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三要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展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会的自身建设。省委会也专门发文提出了相关贯彻意见。
全市民建各级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研读会议公报、《决定》和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以多种形式,结合会务活动的开展和参政议政的实际,分层次、分专题,认真学习。
一、深入学习、内化于心,全面理解、深刻把握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要做到一个全面把握和三个清醒认识
全面把握就是要从总体上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清醒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清醒认识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二、勇于实践、外化于行,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大胆建言、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个总目标,五个体系和六项重大任务。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需要包括民建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市委会要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温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确定选题,积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会特色,多从法治层面求解,立足法治,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为赶超发展、建设“两美温州”作出新贡献。
各级组织要将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学深学透。希望各基层组织及时总结和研究学习贯彻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并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市委会。
联 系 人:李剑尘 88215085 刘金梁 88242715
电子邮箱:mjwzsw@126.com
民建温州市委员会
抄送:民建浙江省委,中共温州市委统战部,常委会成员,横向组织。
民建温州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