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温〔2014〕32号
关于做好年终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委员会、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对老领导、老同志和有特殊困难会员的年终慰问工作,市委会对2014年年终慰问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慰问以上门走访的形式开展,分市委会慰问和基层组织慰问两个层面进行,慰问要重精神上的关心、关爱,以物质帮助为辅。
二、市委会年终慰问对象包括:曾担任市委会主委、副主委的老领导,已退休的老常委;已故市委会老领导的配偶;五十年代入会的老会员;是地方基层组织主要创始人的老同志;老龄委班子有关代表;市委会机关退休老同志。以上慰问对象由市委会分组分批走访慰问。
其他不在以上范围,但各基层组织认为确需由市委会慰问的老会员或困难会员,由各基层组织将情况报告市委会,一般为年龄80岁以上的老会员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会员,经批准后列入市委会慰问对象,由基层组织牵头走访慰问。
三、各基层组织慰问对象:由各基层组织调查摸底后自行确定,尽量不与市委会慰问对象交叉,扩大慰问面。各专委会、企协会、书画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慰问工作。一般在春节前要完成一次慰问工作,具体安排报市委会,视需要可安排市委会分管、联系的领导或联络员参加。
四、会员慰问工作,由市委会主委、副主委、常委根据分工分组带队走访,具体工作由组织处和办公室按职能划分牵头落实,并及时与老龄工作委员会沟通协调,机关各联络员负责联系各基层组织并参与慰问活动。
民建温州市委员会
抄送:常委会成员,各专委会,企联会、书画院。
民建温州市委办公室